首页|组织机构 |城市概况 |工作动态 |发展规划 |政策法规 |标准规范 |节能 |节水 |综合利用 |环境保护 |典型示范 |技术推广 |企业名录 |循环科普 |大事记 | 意见建议

·湖北荆门市政府代表团来鹤煤集团·国资委关于印发《关于中央企业履·我市成为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·鹤煤(集团)公司荣获“中国环境·鹤壁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

首页 >> 中国循环经济网 >> 标准规范 >> 国家级标准规范 >> 正文
站内搜索:
洮南市4个司法所达到国家级标准办公用房和规范化管理
新闻来源: 点击次数: 发布时间:07-07-12 09:32:55

      截止到2006年,洮南市已有4个农村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达到国家级标准。农村基层司法所标准办公用房建设是由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(国债)投资,补助我省中西部地区“两所一庭”建设的其中一项。市司法局通过积极申请,加强协调,认真运作,争取到了省发改委的批准,计划在3年内全部完成我市18个农村基层司法所标准办公用房建设。图为洮南市司法局大通司法所的国家级标准办公用房。




主办单位:鹤壁市循环经济办公室
地址: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191号 电话:0392-3378808、3335616
邮编:458030 Email:hebixx@126.com